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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重慶12月19日電 (胡康博 韓璐)一年內22項交通違法行為,累計記分達52分,駕駛證從B2降到C1和M,卻依然駕駛重型廂式貨車在公路上行駛。記者19日從重慶南岸警方獲悉,目前該駕駛員已經接受相關處理。
  據瞭解,日前南岸區交巡警攔下一輛違反禁令標誌的重型廂式貨車。面對交巡警盤問,駕駛員屈某臉色慌張,聲稱自己有駕駛證,但一時之間提供不了。
  經調查,身為長途車駕駛員的屈某2010年8月份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。因工作需要,屈某經常外出跨省運輸長途貨運。2012年8月以來,他先後在昆明、成都等地因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、未懸掛機動車號牌、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等22項交通違法行為,被累計記分達到52分。僅一次性被扣12分的情況就有3次,共被罰款3350元,持有的駕駛資格由B2自動降為C1和M。2013年8月本是屈某駕駛證記分重新計算的時間,但屈某並未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並辦理降級換證業務,而是選擇逃避。
  這一次,屈某再次被南岸交巡警查獲。根據現場核實的情況,民警發現這一次屈某存在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、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等4項交通違法行為,按照當前規定,應累計扣15分。
  按照相關規定,屈某必須到所屬地車管所重新學習交規並參加科目1和科目3考試。考試合格後,才能將記分清零並換取降級的駕駛證。而即使換取了駕駛證,屈某也只具有C1和M的駕駛資格,不能再駕駛大型貨車了。屈某如果想申請增加大型貨車駕駛資格,則必須等到清除記分的2年後才行。
  為儘快督促屈某前去車管所辦理相應手續,民警對其進行了耐心的說服教育,並要求屈某所在的貨運企業加強對駕駛人及機動車的管理,按時對所有機動車進行年審,督促駕駛員及時學習清分,避免類似違法行為的發生。  (原標題:貨車駕駛員一年被扣52分 上路行駛被查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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